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程敏姿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224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推进我校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扎实做好我校2022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遴选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参考2020年度申报类别,包括: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电器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纺织类、化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其他类。详见《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二、申报要求与遴选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2项。

2.实训管理处组织专人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选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予以奖励

3.从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中遴选推荐两项参与省级项目申报。

二、申报说明、要求和建设标准

1.鉴于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和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国家级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尚未下达,同时为了提前着手准备我校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经领导研究决定,暂时按照2020年的相关文件通知实施。待今年教育部高教司和教育厅高教处下达最新文件以后,我校将及时发布通知,传达上级要求到各教学单位。

2.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 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 号)文件。

3.项目实际建成样式及效果,可参考教育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网址:www.ilab-x.com)。

三、建设方式

坚持“符合标准、注重质量、重在应用”的原则,各学院应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要求、建设标准,参考教育部实验空间网站展示并获批的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样式,结合专业实验教学情况,从实际需求出发,依托现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1.报名

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填写《2022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见文末附件1),通过OA系统邮件发送给实验技术科毛老师。

2.申报书提交

本次申报和遴选采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标准和申报书,申报材料及要求与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同。

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2022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电子版(暂不用盖章,见文末附件2)通过OA系统邮件发送给实验技术科毛老师。其他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实训管理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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