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7   浏览次数:次   作者:朱林   复审:毛瑞金   终审:程敏姿   摄影:   来源:实训管理处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所有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寒假期间巡查及值班情况、危化品、大型机电设备等危险源管控情况。

三、检查及整改时间

2026年2月7日-2月9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组织人员对本院部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

(二)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各学院于2月9日17:00之前,将附件2《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报送至实训与设备管理处管理科。

联系人:朱林      电话:15037189676       邮箱:102581@shengda.edu.cn


实训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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