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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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林
复审:毛瑞金
终审:程敏姿
摄影:
来源:实训管理处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所有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寒假期间巡查及值班情况、危化品、大型机电设备等危险源管控情况。
三、检查及整改时间
2026年2月7日-2月9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组织人员对本院部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
(二)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各学院于2月9日17:00之前,将附件2《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报送至实训与设备管理处管理科。
联系人:朱林 电话:15037189676 邮箱:102581@shengda.edu.cn
实训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