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程敏姿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内容,结合教育部定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召开“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上,艾德生教授的要点解读,即日起开展我校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人员
各教学院部应成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小组,由各教学院部的院长和党委书记同时担任组长,其他领导、实验室主任和骨干实验教学教师参与,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
二、认真学习
各教学院部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小组,应全面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内容,配合艾德生教授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点)》要点解读视频(http://vod.shengda.edu.cn/vod-show-detail/552),确保工作小组成员全面领会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掌握实验室分级分类的方法。
三、实地勘察
各教学院部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小组,应逐间深入本学院的实验室,实地勘察实验室的各项情况,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对本学院所辖的全部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
四、填表汇总
各教学院部为每间实验室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明细》表(见附件1),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汇总完成后通过OA系统发送至实训管理处朱林处。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是国家首次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也是未来各级政府开展高校安全检查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教学院部应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内容和精神,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视,切实做好本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
本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由实训管理处统筹安排,对于在本次工作中存在疑问和困难的,可拨打内线6331寻求帮助。
实训管理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