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申报及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程敏姿

各单位:

依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86号)精神,2021年度郑州市将遴选建设10个对接区域产业和职业岗位、设施先进、管理科学、运行高效,集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实验实训基地(中心),带动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才培养和服务发展能力。

实训管理处负责组织相关院部进行项目申报,依据遴选标准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个项目参加郑州市遴选。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建评审专家组

实训管理处将推选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

二、评审形式及安排

(一)提交材料

  1.时间:5月20日-5月26日

  2.拟参加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遴选工作的教学院部,请根据要求填写《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申报表》、《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资料提交:请通过OA邮件方式发送至实训管理处宁跃飞。

(二)网络评审

  5月27日评审专家在线审阅各项目的申报材料。

(三)现场答辩

  1.时间:5月28日14:00-16:00

  2.地点:综合实训大楼A304(项目负责人需于5月28日上午10:00-11:30期间把汇报课件拷贝到现场电脑,并测试效果)。

  3.项目答辩会流程安排

 (1)参评项目负责人提前15分钟(13:45分)到会场等候答辩。

 (2)汇报:采取PPT的形式,项目负责人主要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项目特色等方面进行汇报,每组汇报时间10分钟。

 (3)答辩:时间3分钟。

 (4)专家依据评分标准,综合考虑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现场打分。

三、评审说明

(一)评审专家回避评审所在部门及本人参与的项目。

(二)每个项目在汇总得分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三)计算每个项目的平均分,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产生评审结果。

四、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报教工委审核后,由校长办公室最终核定,并通过学校网站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将以正式文件公布。

附件:

1.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2.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建设项目遴选标准(试行)

3.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4.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


实训管理处

2021年5月20日


Copyright ©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实训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