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实验实训耗材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3-24 点击数: 责任编辑:程敏姿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实验实训耗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相关耗材采购和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学校教学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耗材指一次使用后就消耗掉或不能复原的物质材料。如: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的原材料、木料、泥料、石料、松香、焊锡、燃料、账本、图纸、电子元器件等实验实训过程中的消耗用品等。

第二章 耗材的购买

第三条 每学期末,各教学院(部)根据下学期实验实训课开课需要,将本院(部)所需实验实训耗材统计后统一报送至实训管理处。

第四条 实训管理处对各院(部)申报耗材清单进行统筹审核后,统一上报签呈进行集中采购。

第五条 各院(部)提交耗材需求时应遵守“计划充分,杜绝浪费”的原则。集中采购签呈批准后原则上不再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院(部)提交情况说明和耗材清单,报实训管理处进行审核后,由总务处负责采购。

第三章 耗材的领用和保管

第六条 耗材实行专人保管,由实训管理处资产管理员统一从学校办理领用,按照原申报计划分配至各实验室管理员,各实验室管理员办理内部领用后妥善保管,按照实验实训课进度安排做好耗材使用登记。

第七条 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严格按照相关危爆物品管理要求设立专门场所单独存放和保管,并严格按规定做好出入库和使用登记,废品回收和处置。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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